高速公路断交,建设辅路的依据【点击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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