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企业所得税【点击查看详情】
2.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计价原则。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此处所说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企业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