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构成的三个要件法条【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存在违约行为。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者履行方式、时间、地点等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第二:损害事实。违约行为必须导致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这种损害可以是财产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第三:因果关系。损害的发生必须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引起的,即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第四:无免责事由。在违约责任构成要件中,若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等,则违约方可能不承担责任。以上四个要件共同构成了违约责任的基础。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主要指违约行为,而消极要件主要指免责事由。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