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争议案例【点击查看详情】
近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市劳动监察科、市劳动法制科、市劳动监察支队,成功解决了一家外资企业的81名员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努力,为员工追回劳动报酬和赔偿金共计69.31万元,并补缴了欠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二、案件经过;2008年3月28日,该外资企业因车间设施大修,安排81名员工放假,并按照规定发放了544元/月的休假工资。然而,从2008年4月至2009年底,企业未再发放休假工资。员工于2009年12月5日向包头市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发放休假工资、赔偿金,并补缴保险费。三、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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