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上“合法有效凭证”具体是指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进一步指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责任审核原始凭证,对于不真实或不合法的凭证有权拒收,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记载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凭证,会计人员应要求其更正或补充。这一规定强调了会计凭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1996)19号)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一条详细说明了如何处理错误凭证。对于原始凭证的错误,应由开出单位重新开具或更正,并加盖公章。记账凭证的错误可以通过红字更正法或补充更正法进行修正。这些规定确保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与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