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房产过户能否申请新房产证?【点击查看详情】
申请人需向房管局提交相关资料及测绘请求。地方主管机关接件并初审后送至市登记中心审批。市登记中心审理无误后,将登记事项载入登记簿。申请人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费用并取回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