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楼房时楼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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