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代书遗嘱是否需公证【点击查看详情】
其名称源自"代笔遗嘱",即无法执笔但仍口述遗嘱内容,交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此类型遗嘱需经过合法证明并确认真实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需由遗嘱人在公证机构进行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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