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延期第四个月到啥阶段了【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留置措施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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