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哪天实施【点击查看详情】
南宁市常委会召开《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该《条例》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对“僵尸车”、停车泊位、城市工程运输车上路行驶、交通征信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将10种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符合这10种情形,个人信用记录将受影响。(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3)由他人替代或者替代他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4)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5)三次以上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违法处罚决定的。(6)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互相追逐、竞驶、竞技、驾驶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7)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