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经营合资眼镜是否需要有标签【点击查看详情】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销售的产品应当有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说明书、批次型号等内容,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厂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合资经营的眼镜店内销售的眼镜产品上,应当贴有上述内容的标签。同时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标签应当清晰、易读、牢固粘贴在产品上,以避免被轻易擦除或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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