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报警回执最佳办法【点击查看详情】
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该制度规定:群众到机关报警时,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群众报案后受理民警按规定要出具回执单,否则,报案群众可索要报警回执单,也可向其上级机关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