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二次报销需要什么单据【点击查看详情】
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医疗机构费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