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淳安县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的选址要求【点击查看详情】
1、杭州市淳安县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的选址要求实行专店或专柜经营。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店内不得摆放和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经营店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2、设置封闭式柜台或展柜。柜台或展柜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制作,装置玻璃拉门,不允许在柜台或展柜外摆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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