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保报销【点击查看详情】
1.学生和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在三甲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在二甲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在一甲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在三甲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在二甲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在一甲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在三甲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在二甲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在一甲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