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十倍赔偿条款详解【点击查看详情】
生产商和销售商必须实行首次负责制,即在收到消费者赔偿请求后,应立即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有任何推脱行为。若事故属制造商责任,销售商赔偿后有权向制造商追偿。反之亦然。消费者如购买到未达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或明知其不合格仍进行销售,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商或销售商索取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以一千元计。但若食品标签、说明书上的瑕疵并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则不受此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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