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自把窗户改成落地窗【点击查看详情】
2.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十九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如果业主确有需求改变这些设施的用途,必须在依法完成相关手续后通知物业服务企业。3.额外说明:如果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改变公共建筑或共用设施的用途,也必须通知业主并提交业主大会讨论,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业主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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