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是否要去备案,有没有法律依据【点击查看详情】
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应在签订合同30日后,前往租赁房屋所在直辖市、市或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第十九条中,还明确了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变动、续签或终止时,双方需在30天内前往原租赁登记备案部门进行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