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的承担额【点击查看详情】
国家法律明定,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未到期限者未能偿还债务或出现约定期限情况时,债权方既可要求债务方履行义务,亦可向保证人求偿其担保责任范围以内的部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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