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是否有权探望子女?【点击查看详情】
依据《民法典》,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探望权,且另一方负有协助之责。双方可协商决定探望方式与时间,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裁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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