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1)紧急抢救垂危病人生命的医学处理所引发的不良影响。(2)医疗过程中由于患者病情或体质特殊引起的医疗意外。(3)在现有的医学科技水平下,难以预测和防止的不良结果。(4)无过失输血细菌感染引发的负面后果;(。6)由于患方原因延误治疗导致的不良后果;(6)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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