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养老金计算方法【点击查看详情】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将基本 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20,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并与社会性养老金合并计算月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二)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退休时,在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的同时,另按缴费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按原办法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增发比例。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系数÷120 系数由省劳动厅根据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连续工龄和建立个人帐户之后的缴费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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