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是如何产生的【点击查看详情】
1、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省级和设区市级,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要说明,我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都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也都属于间接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