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病种制设计涉及哪些部门【点击查看详情】
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业务受理部门由医保经办机构变更为具有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调整后的门特病种共有63个,其中我院具备认定资格的有52个,肺结核(2个病种)和精神疾病类(9个病种)需到相关专科医院申请认定,不属于我院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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