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决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点击查看详情】
3个工作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回避决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回避决定前,承办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