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赔偿【点击查看详情】
经济性裁员和普通裁员有下列区别: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处在经营困难时不得已所为的,比普通裁员受更多的,比如要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为,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