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防面积配建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十层(含十层)以上的建筑物,应当建造“满屋红”防空地下室,可以根据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数计算得出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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