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民工工资缴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比例【点击查看详情】
比例有2%、3%、4%、5%。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所以比例有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