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中心地址【点击查看详情】
大连公积金缴存证明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开。中山办事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西岗办事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76号;沙河口办事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123号;甘井子办事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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