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为啥每月只判一天【点击查看详情】
从广义上讲,探视权是指当事人一方探视另一方的权利。探视权是指基于血缘关系或虚拟血缘关系的探视权。婚姻关系解除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不存在财产内容。一般情况下,会判决对方在每个月的一天或两天行使探视权,也可以有一天或两天的探视权。如果对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和健康,或者不满10周岁的孩子明显不希望对方探视,可以单独起诉,将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此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孩子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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