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不支付款项我们应该怎么做【点击查看详情】
民间借贷纠纷中,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准时出庭答辩、举证,最终由人民根据双方的答辩意见、提交的证据来作为民事判决书,如果双方对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内容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双方即生效,如果判决由被告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那么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申请强制执行,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积极执行判决书的内容,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名单,这样一来,被执行人将受到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进行高消费、不能申请贷款等一系列,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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