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几个级别的【点击查看详情】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有四级,分别是:基层人民、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案件影响来确定级别管辖。在实践中,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往往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但各地人民确定的级别管辖争议标的数额标准不尽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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