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饲料免征吗【点击查看详情】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和免征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和免税。(财税[2001]30号)。二、免税饲料的范围: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三、免税饲料办理免税手续必须提供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的通知》(财税〔2001〕30号)规定。1.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和免征两类。2.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