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有哪些职位【点击查看详情】
公务员法规定,最低的行政层级是“科级“,由于每个层级都分正职和副职,因此实际上最低的行政层级是“副科级”。比副科级还低的统称为“科员”。县本身是“处级”,因此县各部门和乡镇是“科级“。这里就存在让很多人疑惑的地方,县各部门通常命名为某某局,这些局下边设有若干科,但实际上才是正科级,副是副科级,而局里的那些科长和副科长是所谓的正股级和副股级。也就是说,行政级别和机构名称、职务名称没有必然的联系。“股级“的提法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县各部门,以及乡镇内部管理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