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物业公司的职责【点击查看详情】
1、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是两个相互平行、相互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不是水、电的供应方。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由上述可知,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2、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事处、乡镇、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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