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受伤【点击查看详情】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