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2018【点击查看详情】
《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为加强和规范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