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直性脊柱炎医保【点击查看详情】
一、参保资助;全县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参保;脱贫户按每人14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按照就高原则资助,不得重复资助,资助总金额不得超过280元。二、待遇享受条件;非脱贫户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零星缴费方式参保,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一)新生儿实行动态参保,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二)脱贫户新增人员实行动态参保,不受集中征缴期,并享受参保资助,个人只缴纳140元,各级财政补助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