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待遇是需要什么证件的【点击查看详情】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A4)。(1)本人身份证。(2)计划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证。(5)出院小结。(6)医疗费用。(7)剖腹产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