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无权提出上诉的是【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