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照什么比例进行【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规定》,今后,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需要每年度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组织部门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其中,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照10%的比例进行。法律依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一)各级党的机关、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