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大于债权解释【点击查看详情】
最高人民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应予以支持。根据这一解释,内地对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或向诉讼要求行使担保物权的,都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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