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历和社保对不上【点击查看详情】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国家公中报考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不算基层工作经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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