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监管法案【点击查看详情】
美国互联网监管体系主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大领域和联邦与州两个层次;涉及面较为全面,既有针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微观的具体规定,其中包括行业进入规则、电话通信规则、数据保护规则、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等方面,这些法规多达130多部。“9·11事件”是美国网络安全立法的转折点,此后,美国的网络安全立法主要侧重于“层面”。如2001年美国通过了《2001年爱国者法案》,该法第215条允许美国收集反恐调查涉及的包括民众在内的任何电话通信和数据记录以保护“”。2002年美国通过《2002年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该法的目的是全面保护美国机构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