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行为是指【点击查看详情】
1.行政裁决可申请复议。理由:行政裁决行为在具备行政行为特征的同时兼具准司法性,且裁决行为一经做出,即有确定力、公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对民事纠纷双方权益产生相应影响,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的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裁决可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