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家重要湿地的,应当征求什么部门【点击查看详情】
按议题涉及范围,征求各区和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征求、政协委员等意见。其中,涉及增加财政支出或者新增支出项目的,应当征求市财政部门的意见;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应当征求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区和部门间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在议题上会前,由分管副或其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开市办公会议进行协调。涉及城市规划、城市交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市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或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资源配置和重大建设项目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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