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一等功的增发比例【点击查看详情】
一等功退休后享受较高的退休金和抚恤金,一等功退伍后会按相应的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九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退役安置、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资金主要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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