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管辖案件【点击查看详情】
一、北京互联网集中管辖北京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