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档案初步鉴定的时间是【点击查看详情】
每周星期三、星期五统一鉴定。档案鉴定工作人员由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组成,规定时间为星期三、星期五。初步鉴定,即鉴定小组成员根据分工,直接审阅科技档案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将其填写在科技档案鉴定卡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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