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体北路13号院3号楼查封物业还能营业吗【点击查看详情】
能。《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由人民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所以是可以正常营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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